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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德物流】更新 |2016海關重要政策更新
- 發布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16/4/17 12:08:23
2016海關重要政策更新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于2016年3月5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了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并提出2016年的重點工作。貿易方面,針對“一帶一路”建設,提出“構建沿線大通關合作機制,建設國際物流大通道。推進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針對進出口下滑的現狀,在進出口政策、電子商務、優化貿易結構、進一步整合優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貿易便利化等方面提出要求;針對自由貿易區建設,提出加快進程,推進貿易投資自由化等。
2016年2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科學技術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科學技術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令2016年第34號),并于4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對《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2007年第53號令)進行了修訂,有利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包括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運行評價、鼓勵政策、監督管理等內容,規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每兩年組織一次運行評價。
海關總署于2016年3月28日發布《關于發布2016年商品歸類行政裁定(Ⅱ)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21號),公布了對英偉達半導體技術服務(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稱為“英偉達電視娛樂一體機”、索尼電腦娛樂(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稱為“虛擬現實游戲頭戴設備”共兩項商品的歸類行政裁定。
海關總署于2016年3月24日發布了《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20號),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進行了修訂,旨在規范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申報行為,統一進出口報關單填制要求。本次修訂主要對部分申報欄目名稱、申報商品項數上限等進行調整,新增“特殊關系確認”、“價格影響確認”、“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確認”等申報項目,反映了中國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申報和監管的新要求。
2016年3月15日,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局聯合發布了《關于保稅物流中心(B型)設立申請和審批有關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局公告2016年第18號),決定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設立申請和審批進行進一步規范。規范相關事項包括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規、申請材料、審批依據等。
財政部、海關總署聯合國家稅務總局于2016年3月24日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調整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并自2016年4月8日起實施。本規定明確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需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單次交易和年度交易的限額及征稅方式,退貨對稅收的影響等。近日,財政部聯合其它10部門發布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
對于個人物品的進口渠道,為完善進境物品進口稅收政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于2016年3月16日發布《關于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委會〔2016〕2號),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并自2016年4月8日起實施。進境物品由原來的四大類調整為三大類,并分別對應15%、30%和60%的稅率。
海關總署于2016年3月17日發布《關于開放海關預錄入系統客戶端軟件及業務數據交換接口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6號),以期促進外貿穩定增長,進一步提高企業通關效率。該公告的發布有望打破企業與海關在系統對接、報送數據時存在的瓶頸。目前,如果企業需要開發相對應的數據對接端口,尚需要進一步和相關部門明確系統數據交換的細節等問題。
海關總署于2016年3月13日發文并實施《關于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延期繳納事項停止實施審批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5號),納稅義務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國家稅收政策調整不能按期繳納關稅及進口環節海關代征稅的,依法提供稅款擔保后,可以直接向海關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手續,海關不再進行審批。
2016年3月1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海關總署辦公廳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受理程序等事項的通知》(工信廳聯財(2016)40號),旨在落實好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該通知對地方企業和中央企業申請的受理程序,以及其他相關事項作了規定。受理程序包括負責人、文件收集和報送時間、文件提交樣式、審查等;其他事項包括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動態調整、績效評價和分析、事項變更等。
海關總署于2016年3月9日發布《關于啟用新快件通關系統相關事宜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9號),決定于2016年6月1日起,正式啟用新版快件通關管理系統,原快件通關管理系統中的報關功能同時停止使用。新快件系統適用于文件類進出境快件、個人物品類進出境快件和低值貨物類進出境快件報關。此舉有利于規范海關對進出境快件監管,加大信息化技術運用,提高通關效率,方便進出境快件通關。
深圳海關在全關區推行企業主動披露制度試點
深圳海關于2016年3月28日發布《深圳海關關于在全關區推行企業主動披露制度試點工作的公告》(深圳海關公告2016年第2號),旨在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守法自律,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公告規定試點工作以企業主動自愿為前提,圍繞近3年在深圳關區開展進出口活動或與進出口貨物直接有關的活動是否符合海關管理規定開展自查,也可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協助開展審查。企業在主動披露書面報告的同時,也需一并提交相關材料。對于主動披露的企業,深圳海關將依法予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行政處罰等決定。(來源:畢馬威中國)